征集时间
即日起至2025-08-05
组织机构
(一)主办单位
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、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、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、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、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、中国政法大学、中国传媒大学、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
(二)承办单位
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、中国法院网等
内容要求
本次展播活动立足司法、面向社会、贴近实际、自主创作,参展作品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、习近平文化思想,唱响法治中国主旋律。要紧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,在群众关切的热点焦点中捕捉创作灵感,弘扬正确导向、彰显核心价值、传递人文关怀,让“司法好故事”成为彰显公正与为民的“法治正能量”。要有机融合法院工作实际,以典型案件“小切口”展现法治进程“大主题”,用“深”“活”兼具、新风扑面的法治宣传精品,向全社会、全世界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。
参展条件
(一)征集原则及时长
参展作品应为原创,剧情拍摄角度新颖;作品表现形式和手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;应讲述一个完整故事,一般电视新闻报道类作品不在参评之列,片名和字幕应使用规范汉字;出品方要确保作品法律适用准确无误,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微电影原则上时长不超过30分钟;微视频原则上时长不超过8分钟。
本届“金法槌奖”增设“从严落实‘三个规定’特别单元”,由各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报送,每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最多报送10部,相关报名信息中标明“三个规定”特别单元。
(二)作品提交
1.均需电子版材料:参展作品正片(分辨率不低于1920×1080,比特率不低于30000k)、《第十二届“金法槌奖”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报名表》(务必填写联系人的姓名电话)、《第十二届“金法槌奖”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回执表》、作品海报(横版、图片大小不超1M、JPEG格式)、1分钟作品片花(限微电影类)各一份。
2.均需纸质版材料:《第十二届“金法槌奖”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报名表》(务必填写联系人的姓名电话)、《第十二届“金法槌奖”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回执表》各一份。
3.凡推荐单位报送多部参展作品的需提交《第十二届“金法槌奖”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报送作品目录》一份。
4.参评人必须是参评作品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,合法拥有所提交的作品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,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。参评人确保参加此活动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,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。如出现上述纠纷,取消其参选资格、追回已授荣誉。
5.2025年以来在承办方平台发布的相关作品直接纳入参赛作品范围。
评选流程
(一)初评
2025年9月,对征集作品进行初评,确定进入网络投票和终评的作品名单。
(二)网络投票
2025年10月。
(三)专家定评
2025年10月,由主办方代表和影视专家组成定评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,通过剧本和故事情节、角色塑造和演员表现、导演和摄影技术、剪辑和音效、主题意义、法律适用和价值导向等指标,按照作品最终得分及终评会专家评议意见,拟定本届展示活动的获奖作品。
奖项设置
(一)微电影类
一二三等奖、评委会特别奖、优秀奖、最佳导演奖、最佳编剧奖、最佳男主角奖、最佳女主角奖、最佳男配角奖、最佳女配角奖、最佳摄影奖、最佳剪辑奖、最佳原创音乐奖。
(二)微视频类
一二三等奖、优秀奖。
(三)从严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特别单元
本单元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、优秀奖,不区分微电影、微视频。
(四)其他奖项
网络人气奖(网络投票产生)。
征集方式
(一)邮箱参赛
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参展作品,邮箱内附电子版材料,同时还需额外邮寄纸质版材料。
(电子邮箱: wdypx@rmfyb.cn)
(二)邮寄参赛
通过邮寄纸质版材料报送参展作品,内附纸质版材料、电子版材料的U盘(首选)或DVD数据光盘。“三个规定”相关作品,在邮件标题中标明“三个规定”特别单元。
(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邮编:100062 第十二届“金法槌奖”微电影微视频单元 联系人 收)
联系人
- 裴夏静 电话:010-67550834
- 胥立鑫 电话:010-67550922
- 王存辉 电话:010-67550835
- 侯裕盛 电话:010-67550825
- 韦安娜 电话:010-67550991
- 孙琨程 电话:010-67550825
- 武慧敏(从严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特别单元)电话:010-67553178